呼和浩特二连浩特入返呼人员14天居家

本文转自:央广网

央广网呼和浩特6月3日消息(记者王秋蕾)6月2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5月19日(含)以来有二连浩特旅居史的入(返)呼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时间以离开二连浩特市计算)+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上述人员距离解除隔离日期不足3天的,落实“三天两检”,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14天内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广大市民需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风险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等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进出小区、单位、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公共场所时,自觉扫码、亮码,有序通行。

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627113-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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