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人员擅自外出聚集后果很严重

                            

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再次重申防疫最新要求!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集中隔离期满后,居家隔离期间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承担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承担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一:

年1月21日12时30分许、年1月23日12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付某在津南区咸水沽镇某小区居家隔离期间,以翻越小区围墙的方式,从小区西门旁外出小区,擅自脱离管控来到小区外部,并前往津南区某饭店,后原路返回并翻越进入小区。

年1月23日于津南区某饭店内被民警抓获,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二:

年1月28日12时许,在津南区辛庄镇某小区,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翟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明知不可出户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命令,擅自出户,下楼滋事,责难志愿者,并将过程录制视频,发送到

转载请注明:http://www.sinoeverlife.com/glsff/14108.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