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生态环境局检查集中隔离点污水及医废

8月31日,盐源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执法、水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到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查看了两个点位,检查其污水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情况,对污水处理后余氯检测提出了相关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疫情期间隔离点污水处理要求,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每隔4小时测一次余氯,总余氯量控制在6.5mg/L~10mg/L,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进一步指出对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作为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理,医疗废物要及时转运,并做好台账。

集中隔离场所产生的包括废弃口罩、手套、防护服等一次性防护用品,观察对象餐盒、生活垃圾,其他所有怀疑受污染的垃圾均纳入医疗废物管理,需单独收集、贮存、打包、转运,建立全过程管理台账,宜日产日清,贮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对暂存点进行消毒、清洗,清洗污水应该作为涉疫污水进行收集处理。集中隔离场所应及时清理废弃物,每天不少于1次。

检查强调,集中隔离场所的涉疫废物收集贮存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应与隔离人员入住同步启用,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隔离点污水消杀措施,及时转运医疗废物,严格做好现场的风险管理和人员防护,树牢底线思维、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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